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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八十二章:God Is A Girl【1 / 2】

书名:穿越十年,从离婚开始出道作者:二十七块九类别:都市更新时间:1970-01-01 08:33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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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唱和原唱,区别还是很大的。

玫瑰乐队能在格莱美第一个上场表演,其人气和地位毋庸置疑。

成名的乐队或者歌手在翻唱时,为了避免和原唱一样,几乎都会进行适当的改编,有的甚至还会大改。

必须要与原唱区分开来,有所不同,突出翻唱的特色,才更容易让人记住。如果一味地模仿原唱,充其量只能是原唱的影子,是会被歌迷不接受,甚至唾弃的。

然后,改编就成了必然。

或是炫技,或是突出天赋,或是为了不同而不同。

所以,改编会有胡编和正常改编、优秀改编的区别。

胡编就不说了,还不如模仿原唱来得好。

正常改编就是输,至多比胡编好一点点,但在歌迷眼中依旧属于将到及格线罢了。

优秀改编那不用说了,是有可能超越原唱,给歌迷更多种选择的。然而优秀改编少之又少,很难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。

这是因为原唱先入为主,加上原唱本身就已经是这首歌的最优解,所以导致优秀的改编很难。

玫瑰乐队便是如此,即便这支乐队有实力,可是先入为主加上李昱用最好的方式唱这首歌,让玫瑰乐队的改编难度非常大,现场和直播间的观众并不是都喜欢。

这会儿,李昱又开口唱了。

还是清唱。

但是,音色没变,节奏带感。

熟悉的记忆又回来了。

李昱唱完副歌没继续唱,台下掌声一片。

直播间里,更是各种夸赞的话语。

有一条弹幕,点明了李昱此举的目的:“他证明了翻唱与原唱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,liyu才是这首歌真正的主人,格莱美在此事上有巨大的过失!”

李昱清唱这首歌,主要证明他是能唱的。

可是,格莱美主办方却擅自让玫瑰乐队在舞台上唱这首歌,是不是歧视,一目了然。

李昱带着讽刺口吻道:“感谢格莱美没有切断我的麦克风,给我唱歌的机会,谢谢。”

这是第二次强调,麦克风会被切断一事。

观众们再笨,此时也反应过来了。

李昱定然是受到主办方的威胁,如果他在舞台上乱说话是会被切断麦克风,让他无法说话。所以李昱才会反复提及,近乎明示的方式告诉所有人,格莱美在针对他,歧视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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